多人找到的这种很好办,和征文竞赛的合著类似,
奖只发给found页面的创建者,或者申请该悬赏者,或者登记者等等,也就是说团体也好怎么样也好都只认个人的奖。然后他们私下怎么分,就不是我们站点的负责范围了。
此外,也只发给第一个找到的人,以某种标准认定found时间,比如页面创建时间,或者向站务私信通报发送found证据的时间。
但是,明显的偷窃成果的恶劣行为是不给悬赏的,这需要站务判断,比如一个媒体早就在几天前找到了,但是那个人不是维基悬赏活动的参与者,而参与活动的人把这个东西搬运过来领赏,那么肯定是不能给悬赏的。
此外,这种活动需要附上提醒,提醒大家如果found了,不要声张,第一时间去联系站务确立自己的悬赏。否则偷窃成果的机会可能还挺多的只能说。
私认为并不麻烦,因为找LM的人很少,找到的就更少了,感觉就算出悬赏,真正的找到的频率,一个月能有三个吗…….这不是靠肝就能找到的,都是运气。
关于悬赏制度,我综合了一下大家之前讨论的各种问题,整理了一套方案,发出来给大家看看行不行:
1.核心就是录屏,最头疼的问题就是怎么证明这东西是你手里的,苦思冥想了半天,最笨也可能是最好的办法就是录屏,这是我提出的操作方案:
先在备忘录或记事本里打上自己的ID和当天日期
打开录屏,把打了字的画面先录几秒
然后切到你手里的那个文件(图片就打开看图,视频音频就打开播放界面,如果视频过长,就只需要不大于30秒就行了,音频就播放),正常展示一下内容
录完就可以了
这个办法的好处是没法剪辑,证明你此时此刻确实在操作自己的设备,而且必须打开录屏的秒数
但如果这个LM在现实,就在拍摄后使用水印,水印一定是发现的时间,而非录屏的时间
2.怎么发:上传到B站,或者是用图床发在帖子的底下
3.不想露脸:想匿名的话,就找私信管理员代发
4.真假:站务或发起人看录屏有没有剪辑痕迹,然后比对这个东西跟已知的特征符不符合,大概判断一下
5.其他人的分享:这个问题确实大麻烦,我的想法是:谁先交上来带自己水印的录屏,奖赏就归谁,不管是不是第一个found或者是确认来源的,谁第一个拿出可验证的证据,奖就发给谁
但是这还是容易让一些人吃哑巴亏,欢迎大家讨论
6.争议:以发布在平台(B站)found的时间为准,谁先发谁有理,如果有人说“这东西其实是A的但A不想露面”,那这笔悬赏就先冻着,等A自己来认领,设置个等待期(比如一个月),A出现了凭文件领取,A不出现的话发起人自己处理
7.发起人一定要事先说清楚规则:这里我提供一套格式,后期再改进:
我希望寻找的失传媒体名为…,我于… (日期)在…(平台)所目击,我希望给出的赏金为…,我希望有效的情况是…,希望大家积极参与讨论
8.站务不碰钱:悬赏的钱由发起人自己保管,站务只负责管理核实有没有效、争议怎么处理,不参与钱财问题,免得两个人吵起来把站务打死
但是关于这个制度,我很同意ZENZENZEN的想法,所以总而言之大概就这么个框架,肯定还有漏洞,欢迎各位来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