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由于部分词条存在“重写”的需求,但目前没有相应的规范规定如何指定其状态1,因此大部分编者采取“起草中”作为临时的“重写”状态的标识。但目前的冲突在于,起草中的相关规范与规定不能完全适用于“重写”状态,因此需要制定一套标准流程用于规范“重写”的流程行为。
需求目标:针对“重写”的流程规范,2我认为有以下需求有必要遵守。
- 重写流程的起始和结束需要被审核和批准。
重写意味着对词条大规模重构,这意味着重写者需要对整个词条所研究、讨论的媒体以及站点的编纂目标有着较强的认知,并且本人也需要清晰化、有目的的编纂方针,这代表此行动需要较高门槛;并且重构行动的失败或放弃,也意味着对页面的严重破坏。综上,这是一个高风险行动,需要被审核化批准和查验。
- 重写的目标应针对于那些符合站点规范的合格词条。
这里除开基本的认知,主要是用于区分对不合格的词条重写以及对合格成熟词条的重构的概念。重写应属于后者重构之概念,因为不合格词条本身是需要被排除的,所以它应该属于对新概念的重新编写————即重新对一个媒体的词条起草编写。
- 重写必须建立在一个合格词条的编辑履历之上。
排除为了重写一个合格词条,又新开词条的情况。当然存在对一个词条拆分的少数情况,此情况在新开页面的情况下属于起草中,尽管它在主观概念上很像重写。
执行拟定:
- 追加一套重写的审批流程。申请重写的人员应向站点内审核团队提交申请,此申请应注明“重写词条”、”重写人“、“重写方案”、“重写目标”等简要介绍,审核团队进行审查查看此重写行动是否需要执行。
- 追加”重写中“标签,仅由特定人员使用。步骤1通过后,由特定人员对目标词条进行添加。添加后重写者开始重写。
- 步骤2重写者编写结束,需要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审核人员审查没问题之后,应先更新归属中心页后,撤去标签。
意外情况:上述步骤中如果重写人未按照申请目的编写、中途放弃、逾时等情况,可以根据履历表回滚到添加“重写中”标签之前的版本,并酌情给出处罚。



